會計系「系所友清寒優秀獎學金」延長收件截止時間至3/15(二)17:00,請於期限內繳交至系辦鈺婕助教,逾時不候。
※申請資格:
(一) 政大會計系大一至大三之在校清寒學生,且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七十分以上者(含)。
(二)本學年領取其他獎學金不超過新台幣貳萬元整。
※申請辦法:
(一) 填具申請表。
(二) 繳送前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正本一份。如係一年級學生,則以一年級上學期成績為準。
(三) 前學年度全班名次排名正本一份。
(四) 自傳(簡述家庭狀況及如何使用獎學金之計畫)、簡述本學年申請獎學金狀況。
(五) 一、二、三級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。
※申請辦法及表格:詳見 下載專區-獎學金申請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