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請考生準備英檢證明(成績單或證書皆可)正本 1 份與影本 4 份,分別裝訂於 5 本備審資料中。
2.若因故無法繳交英檢成績單(或證書)正本,請考生持正本與影本 5 份,於上班時間(週一至週五上午9-12時,下午14-17時)至政大會計系辦公室,由助教先行驗證(與正本成績相同)並蓋章即可。
3.若考生於考試結束後,欲索回英檢成績單正本,請先於繳交之書審資料信封袋中,附上已填妥收件人、地址並貼郵票之「掛號回郵信封」。助教將於考試結束後,再將英檢成績單正本寄回。
4.英檢若需補件,請先於備審資料中註明補件日期。
5.如有未竟事項,將另行公告周知。
6.承辦人:林助教 02-2939-3091轉870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