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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部課程
規定必修: 57 學分 | ||
本系最低畢業總學分數:128學分 群修條件說明: 群A:七選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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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修課規定: 1、本系專業必修課程非經系主任核可,不得至外系修習。 2、必(群)修科目單學期課程,修習全學年上學期科目學分數逾規定上限時,依本表所訂該科目學分數採計學分,修習該科目下學期課程亦計入本系選修學分計算。 3、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」課程及體育選修課不計入畢業學分。 4.「商業分析」課程包含不同領域,每學期開課將依師資專長給予不同的副標題,該科目在群修課程(7選1)中至多僅採計(3學分),其餘修課學分將計入學生的選修學分。 |